截至11月30日,宣城市(含广德)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3712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4%,高质量完成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全年任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进行重点部署,及时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出台《宣城市2020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与市政府签订责任状,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程保障。 二是注重问题研判。针对疫情期间多发的纠纷类型,整理涵盖工资、社保、劳动关系、劳动争议等方面法律问题,指导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法律问题,将法律援助工作前移。 三是加强宣传保障。全年结合各类专项活动,深入企业、工地、乡村、军营、学校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政策宣传,全市共举办各类宣传活动46场次。积极开展公益宣传,利用《宣城日报》、宣城市广播电台等媒体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进行政策解读与集中宣传。 四是提升服务效能。加强法律援助站点建设,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对符合条件的人群,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综合运用质量评查、同行评估、案卷检查、档案管理、受援人回访等措施,强化监管,提高办案质效,健全投诉处理制度,全年全市法援案件质量实现“0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