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程序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提高行政争议化解的及时性、实效性,为地方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依法稳步实施和新一轮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法治支撑。日前,宣城市出台《宣城市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审理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宣城市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审理工作规定》,启动规范推进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审理工作。 通过推动我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及其行政复议机构对所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按照繁简分流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确定有针对性的审理方式、审查重点、审理时限和化解矛盾争议的初步方案,初步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通过配套制定或修订完善行政复议审理工作规则、行政复议案件参审评议工作规定、法制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为案件繁简分流审理提供相对完备的制度支撑。 通过全面总结繁简分流审理机制改革工作经验,为《行政复议法》的修订完善和行政复议体制机制进一步改革完善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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