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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警违法犯罪惩处力度进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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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 12:4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南昌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作为我国第一部由“两高一部”联合出台的专门惩处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规范性文件,《指导意见》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此次《指导意见》都有哪些亮点?下一步如何正确执行《指导意见》?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今天接受记者采访,对这些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惩处袭警行为规定更加明确完善

据了解,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在法律层面上明确了对暴力袭警从重处罚,2019年2月1日实施的《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从完善工作机制上进一步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上述法律法规对于保障民警的执法权威具有积极意义。

“此次《指导意见》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角度作出规定,相比之前主要有以下亮点。”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赵斌告诉记者。

“首先是对刑法相关规定进行了明确。”赵斌介绍说,《指导意见》对刑法规定的“暴力袭警”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即将“暴力袭警”明确为针对民警人身进行的暴力攻击,既包括直接对民警人身进行击打、撕咬等攻击,又包括通过打砸民警使用的警用车辆、警用装备等形式对民警人身进行的攻击。《指导意见》还要求不能将袭警行为等同于一般的故意伤害行为,不能仅以造成民警身体伤害作为构成犯罪的标准,对那些实施袭警行为虽未造成民警轻伤以上后果,但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仍应当认定为袭警犯罪依法从重处罚。同时,《指导意见》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袭警情节轻微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是加大了对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据了解,《指导意见》规定对使用凶器、危险物品、驾驶机动车袭警等7类情形,酌情作进一步从重处罚,并一般不得适用缓刑。《指导意见》还明确了对于驾车冲撞、碾轧民警,碰撞正在执行职务的警用车辆,以及抢劫、抢夺民警枪支,危害公共安全和民警人身安全行为,将依法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抢劫枪支罪、抢夺枪支罪、故意杀人罪等重罪。

“此前,由于缺少针对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门规定,公检法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会因对法律理解不同而存在一些不同认识,各地对法律适用的标准和幅度的掌握也不统一,影响案件处理。”赵斌说,“作为‘两高一部’联合出台的专门惩处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规范性文件,《指导意见》对公检法机关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开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利于进一步统一司法标准、规范办理流程、准确适用法律。”

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及时审理案件

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介绍,对袭警犯罪,人民法院历来坚持依法严惩的态度。其中对于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认定为妨害公务罪,坚决严肃追究;对暴力袭警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法律规定,分别按照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一些重罪罪名定罪量刑。

周加海告诉记者,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对全国法院审理暴力袭警案件的监督、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准确适用刑法规定,切实加大对袭警犯罪的惩治力度,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指导意见》根据刑法规定,结合实践需求,对袭警犯罪的罪名适用、从重处罚暴力袭警的具体标准等作出了明确、细化的规定。”周加海说,“下一步,人民法院将抓好《指导意见》的学习培训、贯彻落实工作,依法公正及时审理袭警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坚决贯彻从严惩处袭警犯罪的法律政策要求,坚决支持人民警察依法履职,坚决维护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为有效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社会治安秩序,加强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检察机关科学掌握立案追诉标准

《指导意见》出台后,检察机关在办理袭警案件时应该怎样掌握立案追诉标准?

“《指导意见》第一条明确规定了袭警犯罪的入罪标准,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构筑了保障民警依法履职的防线。”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高景峰介绍说,检察机关在办理袭警犯罪案件时,要依照以下情形,把握立案追诉标准:一是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二是实施打砸、毁坏、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三是虽未实施暴力袭击,但以实施暴力相威胁,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

高景峰进一步解释说,第一、二种情形主要打击对执法民警的人身实施攻击或者强制的行为,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第三种情形主要打击对执法民警以杀害、伤害、损坏名誉等相威胁的行为,虽然没有对民警实施暴力,但也可以适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继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公安机关如何在正确执行《指导意见》、加大对袭警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力度的同时,保障好公民的合法权益?这是公众比较关心的一大问题。

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孙萍告诉记者,《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于保障民警更好履行职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公安部将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学习培训,深入理解《指导意见》精神,依法严惩袭警违法犯罪行为,规范民警执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据孙萍介绍,公安部将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广泛的学习培训活动,全面提升一线民警办理此类案件的能力;将严格执行《指导意见》的规定,依法严惩袭警违法犯罪行为,并积极向社会宣传《指导意见》内容,结合典型案例,揭露袭警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危害性,引导公民尊重法律,增强配合民警依法履职的自觉性,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现场执法行为,细化执法操作标准和指引,指导民警在处置袭警案件时,以法为据、以理服人,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袭警行为,本着说服教育为主的原则,妥善化解矛盾;对主观恶性较深、蓄意袭击警察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在处置过程中尽可能谨慎使用强制措施和武器警械,遵循比例原则,以制止违法犯罪为限,防止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记者 蔡长春 见习记者 郝雅欣)

(责编:赖晨璐(实习生)、申亚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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