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废”。废除了以监管前置为特征的收费年审制度,取消了《收费许可证》制度,为99个收费单位办理了收费注销、变更手续,注销《收费许可证》94本,公布失效、停止执行文件70份。 二是“立”。建立收费单位收支状况及相关情况报告制度,动态化监管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建立收费政策及执行情况评估制度,客观公正评估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科学合理性。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梳理公布服务收费清单,实行动态化、透明化管理。 三是“放”。放开7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充分发挥市场调节资源配置的作用。 四是“降”。把增服务降成本作为价格改革的重要目标,抓关键,深挖潜力,精准施策,有效降低了我区实体经济企业用电、缴费、物流、用气以及农业种养殖成本。全区共减轻企业负担3525万元。收费项目数由涉企收费清理之前的81项减少为目前的51项,收费项目减少37%。行政管理性收费占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平均不足1‰。 五是“强”。民生价费政策注重兜底,强化教育、卫生等涉民价格和收费管理。在推进简政放权的同时,不断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先后组织开展旅游、涉企、商业银行等价格和收费行为重点整治及专项检查,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价格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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