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江南论坛-宣城江南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76|回复: 0

关于开放旧房装修补贴线上申请的公告

[复制链接]

50

主题

51

帖子

241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241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安徽宣城
关于开放旧房装修补贴线上申请的公告

广大居民:

为充分发挥2025年超长期国债资金作用,扎实推动2025年个人消费者旧房装修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补贴工作,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制定了《宣城市2025年个人消费者旧房装修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工作安排,本轮补贴计划发放510万元,自2025年9月24日上午9点正式开放我市2025年旧房装修补贴线上申请。

请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居民,按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待线上申请渠道开放后,及时提交补贴申请。补贴资金额度有限,先申先得,用完即止,市住建局将根据资金总额及补贴申请情况,随时暂停线上申请。

后续旧房装修补贴政策若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

1.宣城市2025年个人消费者旧房装修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补贴实施细则

2.旧房装修补贴申报入口指南

3.2025年旧房装修补贴相关问题解答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9日

附件1:

宣城市2025年个人消费者旧房装修购置
所用物品和材料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3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个人消费者旧房装修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补贴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5〕3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我市2025年个人消费者旧房装修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补贴工作,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补贴范围

对2020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个人城镇住房进行装修所购置的物品和材料,且购置物品和材料行为发生在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期间。

补贴的物品和材料包括:饰面砖(含石材)、板材(含踢脚线、石膏线)、集成吊顶(不含电器设备)、门窗(不含智能门锁)、定制柜、墙纸(布)、涂料(含油漆)等(品类详见附件)。

已列入商务、民政等领域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补贴产品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二、补贴标准

个人消费者购买上述物品和材料的,按照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15%进行补贴(不包含人工费),每位消费者且每套房最多可补贴1次,不超过2万元。

三、申请条件

1.装修依法规范。遵守住宅室内装修相关规定,合法合规装修,配合属地住建部门组织的实地核验。所申请房屋符合本轮补贴明确的建成年限要求,装修工程已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

2.购置行为有效。物品和材料购置行为发生在2025年(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发票开具的项目名称(或备注栏)应注明补贴范围内的品类及具体物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且购置的物品和材料应已送达装修现场。

3.申请主体适格。补贴申请人、装修合同委托方(甲方)、发票购买方、银行账号开户人均应为同一房屋产权人。房屋产权人未满18周岁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供关系证明。

4.不得重复申请。2024年已享受旧房装修补贴的住房不再享受2025年补贴政策。

四、申请材料

1.产权人身份证

2.产权人银行账号

3.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

4.装修内容清单(选填)

5.装修物品税务发票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发票

6.支付凭证

7.装修改造过程现场照片

8.申请补贴承诺书(系统自动生成,点击确认即可)

9.装修合同(如有)

10.其他证明材料

五、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装修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后,即可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

申请人登录“皖事通”APP,搜索进入【物业服务综合系统】→【旧房装修】,或通过“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微信公众号,进入【微互动】→【话说物业】→【旧房装修】,按照系统提示填报身份信息、房产信息、物品材料购置信息、银行账号等,并上传身份证、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发票、支付凭证、装修改造过程现场照片等,确认申请补贴承诺书。申请人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申请人如需修改已经提交的信息,可在资料审核通过前撤回申请并重新提交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不可再次提交申请。申请截止日期暂定为2025年11月30日。

(二)资料审核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各地住建部门应在7日内完成资料审核,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审核不通过的,要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申请资料缺失或不规范的应“退回补正”,申请人可在7日内补正后重新提交申请。未及时补正,视为审核不通过。

(三)实地核验

资料审核符合要求的,转入实地核验。各地住建部门应于资料审核通过后3日内与申请人联系确认现场核验时间,组织属地相关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所申请房屋上门逐户核验,对装修、改造行为和物品材料购置行为的真实性进行现场确认,对物品材料的价格、用量进行审核并确定补贴金额。申请人接到实地核验通知5日内无法配合核验的,视作放弃申请。

上述流程执行期间,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申请的,放弃申请后不可再次申请。

(四)公示

各地住建部门应当在资料审核和实地核验通过后对拟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五)补贴发放

财政部门根据上级资金下达的时间和额度,按照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全市补贴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实行先申先得的原则,用完即止。

六、相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保障经费,落实专人,及时发布信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资料审核、实地核验质量的把控,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虚开发票、违法违规套取补贴资金的企业和个人线索,要及时移交税务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处。要结合实际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针对性服务,切实把好事办好、办实。

附件:

1.旧房装修补贴物品材料品类

2.旧房装修补贴咨询电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宣城江南论坛-宣城江南网 ( 皖ICP备17022277号 )

联系QQ群:10880711    广告招商电话:13305635125

皖公网安备 34180202000386号


举报电话:13305635125 举报邮箱:1159155129@qq.com

Powered by 宣城江南论坛 © 2013-2019

友情链接:滋美肌面膜电炉打桩机无锡纹绣培训不锈钢雕塑雕白块陶瓷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