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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首检合格的单位场所可不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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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 12: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1月1日电  (记者亓玉昆)近日,国家消防救援局出台《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涵盖简化办事流程、规范监督检查、优化执法方式、提升专业服务等内容,进一步优化消防服务,减轻企业群众负担,让便民利企更可感可及。

  近年来,企业群众关于涉企检查的意见比较集中,如检查频次过高、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在规范涉企检查方面,八项措施明确,未列入检查计划或无法定事由的,一律不得开展监督检查;年度内首次检查合格的单位场所,本年度内可不再实施检查,同时,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单位名录和检查结果。

  “相关措施进一步规范消防日常检查,提升执法质效和服务质量,努力做到消防监督检查既利剑高悬,又无事不扰,让消防监督检查在阳光下运行。”国家消防救援局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消防执法改革,规范消防救援机构及其消防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职责,持续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好地保障企业群众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 人民日报 》( 2025年01月02日 07 版)

(责编:岳弘彬、牛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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