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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配合身份识别 履行反洗钱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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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7 10:3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以案说险:配合身份识别 履行反洗钱义务
一、典型案例
王女士2018年10月在利安人寿为自己的孩子投保了一份健康险,投保时王女士按照公司要求提供了本人及孩子的身份证、银行卡、户口本等材料。2021年下半年王女士身份证件过期,公司曾多次联系王女士让其办理新身份证,并至公司柜面更新证件有效期或者在其微信公众号中自行更新,但王女士均表示自己在忙没时间处理。2022年王女士致电公司表示其在微信公众号中无法使用保全等功能,柜员告知王女士,因其身份证件有效期过期,导致无法操作保全等相关事项,必须先更新证件有效期后方可办理。客户对此非常困惑,认为是自己的保单与证件有效期没有关联,柜员通过耐心解释后,王女士表示理解,并在柜员的指导下自行在公司微信公众号中更新了身份证件有效期。
二、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应当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消费者前往金融机构办理业务时,需主动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并如实填写基本身份信息。本案中,王女士身份证件过期,不属于有效证件,故必须先更新有效的证件方可为其受理业务,这也是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的义务。
三、风险提示
“客户身份识别”既是金融机构的要求,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反洗钱义务,同时也是保护消费者自身权益,远离洗钱风险的重要手段。在面对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时,我们每一位公民都应遵守客户信息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持续性的原则,配合金融机构做好信息告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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