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卜村南路与建材路交叉口等21个路口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卜村南路与建材路交叉口等21个路口信号灯已逐步开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该21个路口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近期启用,现公告如下: 一、启用地点: 卜村南路与建材路交叉口、 卜村南路与杜鹃路交叉口、 卜村南路与鳌峰路交叉口、 卜村南路与龙川路交叉口、 景贤街与南漪湖大道交叉口、 景贤街与汇通街交叉口、 景贤街与金鑫街交叉口、 景贤街与勤业街交叉口、 景贤街与里仁街交叉口、 创业路与青弋江大道交叉口、 创业路与文景路交叉口、 创业路与博学路交叉口、 文鼎路与昭亭北路交叉口、 九同路与梅园路交叉口、 响山路与夏渡路交叉口、 状元南路梅溪路至水阳江大道路段(城南市场)、 城玉巷与鳌峰东路交叉口、 风萃路与青弋江大道交叉口、 景德路与林海路交叉口、 景德路与兴隆路交叉口、 敬亭山东大门与昭亭北路交叉口。 二、启用时间: 2019年12月27日。 三、自动记录交通违法种类: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代码1625,罚款200元,记6分; 2、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法代码1208X,罚款200元,记2分; 3、逆向行驶,违法代码1301X,罚款200元,记3分; 4、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法代码1345,罚款200元,记3分; 5、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代码1223X,罚款50元,记2分; 6、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代码6011X,罚款100元,不记分; 7、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违法代码1211X,罚款200元,记2分; 8、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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