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加快我省城市停车场建设,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64号),经省政府同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8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安徽省城市停车场建设行动方案》。
目标任务
计划三年全省设区的城市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7.2万个,并按照规定比例配建充电桩,持续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按照“新建配建停车泊位为主体、盘活存量停车泊位为辅助、路内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原则,分解落实2019-2021年公共停车泊位任务。
新建配建新增停车泊位10.2万个。依据《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及相关管理要求,完善停车设施规划,落实停车设施布点,明确城市公共建筑配建停车泊位标准。城市新区依据相关规划、标准建设停车场,新建改造的医院、学校、公园等公建设施应规范配建停车泊位。停车需求较大的老城区结合旧城改造、“见缝插针”规划建设一批公共停车场,鼓励拆违征迁腾出的零星土地用于建设停车场;结合公共交通系统建设,优先在公交枢纽站和轨道交通站点,规划建设停车换乘(P+R)停车场;按照“平战结合”要求,建设改造的人防工程平时作为地下停车场使用。
盘活存量新增停车泊位4万个。盘活存量停车资源,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停车泊位对外开放。积极实行错时停车,鼓励有条件的商业、办公、人防工程等建筑共享利用停车泊位。
路内停车增加停车泊位3万个。统筹考虑城市活动和交通通行,在确保车行步行、公交设施空间的基础上,合理布设路内停车泊位,以及明确不同地区、不同类别路内停车的准停时段和时长、准停车型等要求。
实施计划
2019年,计划增加4.5万个停车泊位,其中新建配建新增停车泊位2万个,盘活存量新增停车泊位2万个,路内停车增加停车泊位0.5万个。
2020年,计划增加7.5万个停车泊位,其中新建配建新增停车泊位4.8万个,盘活存量新增停车泊位1.2万个,路内停车增加停车泊位1.5万个。
2021年,计划增加5.2万个停车泊位,其中新建配建新增停车泊位3.4万个,盘活存量新增停车泊位0.8万个,路内停车增加停车泊位1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