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正式批准我市全面开展市级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我市也由此成为全省第一批获得市级地方标准制定权的城市(共计9个)。3月5日,记者走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地方标准”制定的相关情况。 据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我市能够成为首批制定权的获得者,必将为未来的社会事业发展带来坚实的权益保障。因为依该项法规规定,凡设区的市经省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开展市级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市级地方标准将围绕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具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领域开展制定工作。地方标准还可涉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这也是地方政府规范管理和提高服务效率的需要。 据了解,我市具有独特的自然条件,在长期历史文化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大量优秀的工艺技术,以及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领域内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这些技术和要求目前急需用地方标准的形式进行固化和推广。“例如,我市在创建文房四宝之城的过程中,文房四宝领域对生产和检验方面有大量标准需求,通过市级地方标准的制定,可以填补标准体系的空白并保障相关社会权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科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我市已通过前期的调研和技术积累,现已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计划制定9项宣城市“市级地方标准”,其中就包括《机械书画纸印刷适应性的测定方法》。 与此同时,市级地方标准制定工作,还是我市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构建有宣城特色的标准体系,并有助于在满足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的地方特色产业、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范围内形成一批“宣城标准”,全力助推我市优势产业快速发展、公共服务有序规范、社会治理高效运行。 据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修订发布后,认真组织开展申报、立项、评审、监督检查等工作,及时发布和实施市级地方标准,助推质量强市,服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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