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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守耕地红线。按照数量、质量和生态并重保护的要求,严格标准,坚持“划足、划优、划实”永久基本农田,已汇交划定成果,共落实保护片(块) 6254 个,划定面积56.1万亩,保护率87.15 %。
二是优化耕地质量。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和补充耕地工作,累计实施农村土地整治219469亩,新增耕地25074亩,连续17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全部按期按质按量实施完毕,并通过验收;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3个19.56万亩;土地整治项目(增减挂)35个批次,346个项目、新增耕地1.35万亩;补充耕地项目105个、新增耕地1.03万亩。
三是整合低效用地。大力开展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挖潜能,盘存量,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自2012年以来,通过采取收回、嫁接及追加投资等方式,已累计盘活闲置、低效用地142宗,面积5956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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