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江南论坛-宣城江南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86|回复: 0

说法丨交通标志不合理,违章不能“一罚了之”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9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92136
发表于 2025-7-27 10:5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来源:人民网
某日,重庆市綦江区的秦某驾驶轿车来到一处丁字路口。见没有禁行标志,便按通常的交通规则和驾驶习惯,右转进入了一条小路。

可就在右转行驶30米后,秦某突然发现,道路左侧出现了“禁止驶入”的交通标志。原来,右转后的道路是一条单行道,秦某不知不觉已经逆行了。

十几天后,綦江交巡警支队认定,秦某实施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罚款200元,记3分。

右转之前没说不能转,右转后说自己逆行,秦某自然不能心服,于是提起行政复议。但复议机关綦江区公安局认为,该交通标志的设置并没有违反相关的国家标准,秦某也确实违反了规定,仍维持处罚决定。秦某还是不服,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那么,法院会如何处理呢?行政机关管理措施合法但不合理,相关的后果能否让老百姓买单?

说案例、讲法律,本期“说法”关注一起让当事人不服气的交通违章。(金歆)

(责编:王珂园、邓志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宣城江南论坛-宣城江南网 ( 皖ICP备17022277号 )

联系QQ群:10880711    广告招商电话:13305635125

皖公网安备 34180202000386号


举报电话:13305635125 举报邮箱:1159155129@qq.com

Powered by 宣城江南论坛 © 2013-2019

友情链接:滋美肌面膜电炉打桩机无锡纹绣培训不锈钢雕塑雕白块陶瓷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