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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大漠流沙 于 2025-4-9 06:30 编辑
上次去绍兴旅游,那天晚上去一家叫十碗头的饭店吃晚饭,店里没有明码标价的公告,于是只好问店里的服务员,服务员也说不出价码。其他人要喝酒,所以他们要炒菜,我就要了碗面,旁边的师傅说,就吃碗阳春面吧,我说阳春面多少钱,服务员和师傅都没有回答,接着服务员就说,你一碗面能要你多少钱,我想也是,于是就吃那个阳春面。不一会,服务员就端来了面,除了大约二两多面加点葱花,什么也没有,吃下了我去结账,要了我28元。当场,我就在那理论,我说你们这种服务不规范,有明显的欺诈行为,结果和我一道去的同伴们出面干预,开始,我以为那个收银员是老板娘,我就是找她不依不饶。后知道她也是打工的,于是,我就不再啰嗦,结了28元。
回来后是第二天,我就给绍兴市的执法大队举报了,他们很负责,开始问我有什么诉求?我说没有什么诉求,只希望他们必须明码标价,不能再坑害别的顾客。他们说,谢谢你的举报,我们尽快办理,在适当的时候反馈办理结果。结果过了几天,一个电话打来时,我以为是广告,就没有接,再过了两天,我打电话去询问时,他们说,前几天打你电话,你没有接,我们已经办理完结,责令他们在一周内必须明码标价,改变以往的不规范行为。我想,我这个举报起因虽是为那28元,但目的却是改变了这家黑店的不规范行为,得罪了店主,却让更多的顾客得益于我的举报,得益于执法大队的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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