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日上午,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县交通管理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经济开发区开展创建省级文明示范县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主要对县经济开发区内所有住宅小区外的沿街商户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以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整治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位于海亮天御小区外的一家餐馆,店外摆放了杂物,且放置了多块广告招牌,工作人员立即对店主进行了宣传教育,最终在劝说下,餐馆老板表示将自行拆除违规的广告牌,并对执法人员现场拆除人行道边的大型广告牌表示理解与支持。 
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交警现场电话联系了违停车辆的车主,要求其将车辆停到停车线内,并将非机动车正确有序摆放。同时,工作人员还帮助店主搬运店外堆放的物品,清理店外的垃圾,劝导沿街经营户做好“门前三包”。沿街经营户纷纷表示将会根据创建要求,进行自查自改,自觉维护好良好的市容市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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