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司法局坚持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为目标,创新载体、强化监督,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加强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的系统化、科学化建设。 一是执法行为全程记录。健全执法流程记录机制,计划出台《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在公律、社区矫正、基层、司法鉴定等行政执法科室配备和启用执法记录仪,推行现场执法活动视音频记录制度,实现执法办案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二是执法档案动态管理。建立司法行政干警廉洁执法档案,一人一卷,动态管理,全程监督。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家庭、执法、专项工作、考核奖惩以及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等情况。对执法的每个环节、整个流程以及执法行为的优劣进行跟踪管理。同时,坚持日常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将考评结果作为干警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是执法权力规范公开。以创建全省系统法治示范单位为主线,落实法治化统领部署,加强司法行政法治机构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梳理并公开权力清单,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是执法队伍强化提高。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创新培训形式。强化全系统法制工作指导,明确法制工作分管领导和法制员,在执法机构和司法所配备法制联络员。制作编印《市司法局依法行政工作实务手册》,强化机关各科室、县市区法制部门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提高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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