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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大漠流沙 于 2025-7-27 06:15 编辑
上回里说到父亲逃壮丁回来,夫人被妻兄卖了,这在旧社会是常有的事。但父亲与那位妻兄几十年没有来往。妻兄本是姑娘的儿子,比父亲大几岁,应该是表哥。姑娘又把自己的女儿给回娘家侄子,在过去这叫亲上加亲,这在后来人们知道是近亲结婚,但在以往是可以的。出人意料的是那位兄长竟然缺德到如此地步,把已经嫁人的妹妹再拿去卖钱花。可想父亲是恨在心头几十年,到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父亲从祁门出去,想再寻个地方安家,没想到来到石台珂田时遇上了那位妻兄,我们称其为母舅,他叫吴联多,在石台做瓦匠,见面后谈起想搬家的事,他立马支持,说你到珂田来,这地方接受人。几十年不来往的冤家就此又联系上了,后来,很快我们就搬来珂田,从此定居在石台。
那位母舅,带着自己的大儿子和一个姓谢的做瓦匠,就让我父亲跟在后面打下手,住在一个村的两个生产队。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红卫兵到处造反,破四旧。杨树村那个李布政之墓就是那时破坏的,要是不破坏,现在该是一个多么好的景点。1968年初,本打算学木匠的我,体检合格便去部队服兵役去了。那位舅妈马上将她们小女儿吴金苗许配给我,当时,我们都还年轻,我也未置可否。那位跟母舅做瓦匠的姓谢的,做了大队里的造反派头子,后被结合当大队革委会主任。主政大队工作时,清理阶级队伍,查出了那个卖妹妹的瓦匠师傅的历史问题。我很早就听父母说过,那位母舅在抗日战争时期,曾经做过日本鬼子的密探,就是汉奸。大队派人去怀宁查出了这个问题,所以后来他被划成了四类分子,接受了管制和监督劳动。
为了逃避管制,那位母舅在七十年代初,又迁移回了老家怀宁石镜。在老家管制比石台松散得多,再说又是熟人熟事的。谁也不当一回事。跟他做瓦匠的大儿子讨亲生子,十多岁就犯了大事,为了抢劫十几块钱,竟把人杀了。在我们中国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如此看来造孽呀,爷爷做密探,当汉奸,肯定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所以孙子也是如此穷凶极恶,十几岁就做杀人犯,罪该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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