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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30 17: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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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安徽合肥
浅说广场舞
今天(4月30日)午间,CCTV13播出央视记者采访陕西延安市某警务人员关于广场舞的纠纷。
据该警务人员说,其辖区的广场舞大妈各团队间平时纠纷不断,与周边居民间也是矛盾迭出。
首先是各团队间争抢地盘。为争抢有利位置或扩大范围,各团队经常是闹得不可开交。
其次是为了压倒邻队,将音响开得震天响,由此产生的高分贝噪声严重干扰了周边居民的生活及孩子们的学习,以致居民们怨声载道。每天都接到此类报警电话,最多的一天达20多起。
该警务人员说,长期以来他们对此痼疾也很感烦恼,却苦于难以根治。
窃以为,办法不是没有。据1998年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可见办法不是没有,而是没能切实执行罢了。
广场舞噪声污染是在全国范围内都遭人吐槽的举止,然而长期以来相关部门对此却一直未能予以扼制,以维护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不能不说是极大的遗憾!
窃再以为,可根据国务院要求,建立设施,将广场舞移入室内;相关部门可对其规定音响分贝;相关部门可要求舞者佩戴无线耳机等以不影响他人。
再请这些大妈们用脑子仔细想一想,你们中有的人的子女还在边防、海防、空中、水下守护着祖国的安宁,并且常常经历着以命相博的险境,那么在后方享受着和平幸福生活的你们如为争抢地盘、大放噪声而使一己之私大暴特暴是否感到极度汗颜、无地自容?
我们常说山河无恙、岁月静好,是因为有人为我们负重前行!所以我们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都应自律、自爱,切不可做不受他人欢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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